一:化整为零。一些装修公司把一个报价项目分为多个单项来报价,如,将墙漆工程分成底漆、面漆等小项,每一小项看上去价格都不高,但加起来却高出“一大截”。
二:大数小报。把本来数量很大的项目故意少报,这样就会把总报价压下去,故意将预算表做得合乎消费者的期望,结算时却称当初的报价为基本价。
三:该报不报。在预算中故意漏掉一些装修必有的固定项目,如改扩门时,必须做的砸墙项目;做地热时,必须做的原暖气拆装工程等。由于预算事先不做,施工时又不得不进行,装修公司就达到了“坐地加价”的目的。
四:故意乱报。故意把一些已经淘汰的工艺或做法写进预算中,业主不接受,必然要提出修改,一旦修改,装修公司就要“坐地加价”。
五:重复计算。做预算时,故意混淆计量单位,把一些项目的算法改为不常规的算法,掩盖重复计算的真相,致使结算时总价成倍增加。如计算墙面涂料面积时,将要拆除的和改其他装饰的墙面一并计算,重复计算总价;改电项目时,按电线管路长度报价,实际却按管内电线的长度计价,如果管路里面有3根电线,总价就要翻出3倍。
六:不标明细。装修工艺比较复杂,采用何种工艺又与主材相关,主材明确后,工艺是很难修改的。有的装修公司在报价中故意突出工艺做法,却把主材模糊化,而实际施工中才提出主材选择方案,进而随意提价。
七:笼统报价。多发生在简单家装工程中,故意笼统报个价,而在实际装修中,却派生出多个“不在报价内”的计价项目,令消费者大花冤枉钱。
八:工艺修正。在合同中约定工艺价格后,装修人员施工时常以原工艺不合适,不如某某工艺合适为借口,诱使消费者改变原工艺,以达到比合同约定的工艺更省钱、更省工的目的。然而,在结算时,仍按原约定计算总价。
针对上述情况,南通小编建议消费者:一要邀请专业或有装修经验的人士协助审核预算表;二要与装修公司签订“在不增加预算的情况下,保证预算效果完全实现”的书面合同内容;三要按照上述提示的各种情况与装修公司做法对号入座,同时要求装修公司签订书面保证,以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。